“宽严相济”政策在刑事立法中的体现——以立法中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条款的修改为样本
我国1979年《刑法》第1条即明确地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作为刑法的立法依据之一,在20多年的刑事立法、司法中得到贯彻。2011年5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2013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方向提供了一个具体的视角,在这一发展中我们可以窥见由古代法律继承而来的"宽严相济"原则在现实中、尤其是在热点社会问题的刑事立法上有着怎样的体现。为了分析这一问题,笔者选取了第四、第六、第七、第八修正案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条款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试图理清源于古代法律思想的"宽严相济"原则在如今的刑事立法中有着怎样的适用性和实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