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知网 App
24小时专家级知识服务
打 开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手机知网首页
文献检索
期刊
工具书
图书
我的知网
充值中心
建立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刍议
三明学院政治法律系 福建三明365004
|
徐桂兰
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禁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要求赔偿,这既与宪法和民事立法相冲突,也给司法实践造成了矛盾与困惑。随着国际范围内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为更好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有必要在借鉴国外立法和司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机 构:
三明学院政治法律系 福建三明365004;
领 域: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
关键词: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精神损害赔偿
;
构建
;
格 式:
PDF原版;EPUB自适应版
(需下载客户端)
8
401
下载PDF版
手机阅读本文
下载APP 手机查看本文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07年10期
精选好书
查看更多好书
相似文献
期刊
硕士
博士
会议
报纸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共引文献
同被引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二级引证文献
图书推荐
相关工具书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