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出席联合国制宪会议图片文献——纪念董必武同志诞辰120周年
<正>1945年3月15日,中、苏、英、美四国联合发表公告,向全世界宣布决定在1945年4月25日在美国旧金山举行联合国制宪会议。关于中国代表团的成员问题,国民党政府曾想一手包办、垄断中国代表团。中国共产党坚决反对,认为出席联合国制宪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应包括国民党、共产党和民盟,否则,不能代表中国。经过多次交涉和争取,3月26日,国民党当局公布代表团名单,同意董必武作为中共代表参加联合国大会。4月1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主席团会议决定,董必武率随员章汉夫、陈家康参加联合国大会。1945年3月29日,国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长蒋中正、代理院长宋子文联名签署特派状(派字第十八号),委派董必武为“中华民国出席联合国大会代表”。此特派状,纵41.3厘米,横50.7厘米,纸质,石印,毛笔写。盖有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印,信封有残缺(如上图)。这件珍贵的文献现存中国国家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