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知网 App
24小时专家级知识服务
打 开
伦理学
朱熹的伦理学与后伦理学之别
朱熹受程颐的启发,把理分为"所当然之则"与"所以然之故"两个不同的层面,并认为后者比前者"更上面一层"。朱熹以此诠释《论语》"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从而认为"所以然之故"就是"天命"。从现代的观点来看,"所当然之则"相当于具体的特殊的自然法则、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属于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所以然之故"相当于抽象的普遍的最高原理、原则,属于后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领 域:
格 式:
PDF原版;EPUB自适应版(需下载客户端)
3 233
开通会员更优惠,尊享更多权益
手机阅读本文
下载APP 手机查看本文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02期
论文一键智能排版
排版交给我们,时间留给研究
立即查看 >
相似文献
图书推荐
相关工具书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