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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研究

付文利

  本文立足于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所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立法解释,针对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理论与实践中的若干热点与疑难问题,侧重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与逻辑,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相对科学的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理论依据与方法,试图为解决此问题寻找一条新的路径。本文在逻辑上侧重于对黑社会组织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一类“犯罪的组织”进行研究。其逻辑思路如下:首先,文章探讨了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有关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基本概念以及争议,着重分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概念本身所隐含的逻辑矛盾(还有现行法条之间的逻辑冲突),讨论了目前刑法学理论中流行的“黑社会”、“黑社会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概念之间的关系及学者们之间的争议,认为研究清楚“黑社会”概念是理顺各相似概念之间关系的基础。然而在大部分刑法学者及我国立法机关的观念中,“黑社会”作为一种犯罪组织,是只存在于中国大陆境外的国家或地区中的。但是笔者对此持反对意见,通过对(学者们所认为的)世界上几个典型国家或地区打击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法律进行的比较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各国(地区)对于其国(境)内的所谓“黑社会组织”的名称、概念、认定与刑事打击都各不相同,有共性,更有个性。证明了“黑社会”概念并非我们所想当然地那样简单,事实上并不存在一个公认的与标准的“黑社会”或“黑社会组织”的概念。更进一步,文章继续讨论了我国现代汉语中“黑社会”一词的源流,证明其产生与使用的历史并不久远,更重要的是证明了汉语中“黑社会”一词并不是英语“underworld”或“underworld society”的汉译,而是在固有汉语语……   
[关键词]:黑社会;黑社会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
[文献类型]:硕士论文
[文献出处]:四川大学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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