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是农业发展的基本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之一。土地是稀缺性资产,其自然供给的无弹性使土地产权的流动对经济发展乃至人类社会的生存都至关重要。农地使用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一种用益物权。农地使用权交易制度是指农地使用权进入流通领域,通过一定的运作方式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和转让,并实现土地效益经营的制度。其运作方式主要包括转让、转包、转租、抵押、出资等多种方式。农地使用权交易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使农地交易高效有序地运行,合理地配置农地资源,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农地流失,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农地使用权交易制度,是我国农地交易现状所面临的必然选择。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土地市场处于发育初期,农用地市场交易机制尚未建立健全,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表现形式的农地使用权交易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强制农地交易,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交易违法现象突出,农地流失严重;交易程序混乱,形式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但不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用地交易市场的正常培育、建立,而且也将影响我国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稳定,阻碍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产业化的推行和城乡经济的全面发展。因此,建立农地使用权交易制度势在必行。建立农地使用权交易制度具有广泛的理论基础。第一,产权效益理论认为,产权是人与稀缺资源的一组关系,产权的实质是由稀缺资源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农地产权是农地所有权发展、演变的必然结果。农地资源产权合理配置问题是产权制度问题。不同的产权界定(制度安排)会导致当事人选择不同的行为方式,从而形成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第二,两权分离理论认为,物权与债权是民法中反映财产关系的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从不同方面对财产关系的折射。农地所有权与农地使用权的分离关系是由我国特殊的国情所决定的。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农地交易也只能是农地使用权的交易。第三,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是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变迁是制度创立、变更及随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制度变迁可理解为一种绩效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就一个国家而言,恰当的制度有助于降低复杂系统中的协调成本,有助于限制并可能消除人们之间的冲突,还有助于保护个人的自由领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第四,可持续发展理论认为,可持续发展是指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构成威胁的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农村土地资源是农业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