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 党员除非迫于法律、不经党的特许,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士兵、警察和职员不受此限。 这是中共 一大 纲领中一个比较特殊的规定;当时即引起党内争论;在后来的实施过程中,又经历了较长时间的争论;直到第一次国共合作才告一段落。学术界至今对这一特别规定(简称 特案 )的研究并不见多,笔者主要从 一大 代表知识分子个性的视角来考察。本文分为两个部分:一、 特案 的争论及发展过程;二、从中共 一大 代表的知识分子个性的角度分析该特案;最后是简短的结语,阐明笔者的看法。……
